默认状态,软件提供的基坑扣减关系为真实扣减如图1。而由于各地方的要求与个人对规范的理解不同,重叠后的土方是否应该扣减存在着一定的争议。一般情况下扣减合理。
为了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提供土方“不扣减计算”的方法具体操作如下:
1) 打开“扣减关系编辑器”, “扣减关系编辑器”分为两种级别系统级和工程级,系统级针对于修改后的所有工程,在“工具”菜单中“系统选项”下的其它页签;而工程级仅对于当前工程,在打开工程后的“文件” 菜单中如图2。
2) 打开“扣减关系编辑器”以辽宁土建2004为例,先确定构件、性质、计算依据、计算方法。如要添加一个新的基坑体积计算方法,构件:土方、性质:基坑、计算依据:挖方体积、计算方法:选择默认的计算方法,点击“添加”按钮,添加一个新的计算方法如图3。点击“删除”可删除计算方法。
3) 新加的计算方法“名称”相应修改以示区分,也可在“说明”中描述具体区别如图4。
4) 选择新的计算方法,在“扣减项目”中第一行点击鼠标左键,点击“添加”按钮添加扣减项目,具体扣减项目数量按实际需求而定如图5。
5) 确定扣减项目的类型、性质、材质如图6。由于土方部分材质可不改。所谓扣减项目为当前构件与其重叠后需扣除。
6) 确定扣减条件,条件为扣减计算位置,如不填写为全扣减。其中鼠标放置红色框角会出现提示,括号中为输入代号,也可直接输入汉字。如将基坑项条件设为:工作面相交(GZMXJ)如图7,意思是基坑与基坑工作面相交后才扣减,否则不扣减。
7) 工程级的扣减如出现修改错乱,可通过点击“导入系统扣减关系”按钮还原到系统级如图8。所以建议初次使用请先在工程级下练习,确定无误后再到系统级修改。